军人优抚政策落实调研报告

军人优抚政策落实调研报告

问:分析军人优待落实起来难度大的原因是什么?有何对策
  1. 答:主要源于以下几个原因——
    政策刚性不足。部分军人优待的相关政策规定得不够具体详细,落实起来有较大弹性空间。另外,优待能否落实也缺乏相应的监督。
    地区差异明显。由于经济发展不够平衡、拥军传统有所不同等原因,优待落实情况的地区差异还比较明显。在一些地区,军人立功受奖有物质奖励,家属随军安置也有保障,而另一些地区则做不到。
    有意抬高门槛。有的地区规定军人在乘坐公交车、参观旅型培游景点时必须着军服并持有效证件方可免费,而这与部队条令“军人非因公外出应当着便服”的规定相矛盾;有的地区一些优待项目仅对本地驻军实行;还有滚喊的地区在解决军人家属随大租野军问题上,规定达到一定级别的干部(如副团职以上)家属随军方可按当地规定办理。这些做法都无形中抬高了军人优待的门槛。
    国防意识淡薄。由于长期和平、利益调整、观念变化等种种原因,部分地方领导和群众国防观念不强,在军人优待问题上存在不认同、不作为的现象。有一些地区和城市进行军人优待的随意性较大,比如在“全国双拥模范城”评比前,突击落实优待,之后却大打折扣;对官兵立功受奖喜报的送达不认真;对军人优待金的发放不及时不规范;安置随军家属就业政策“一年一个样”,缺乏长期性和稳定性等等。
问:退役军人优抚政策
  1. 答:视情况而定,缺郑信与当地政策有关。比如;根据当地的标准发放退伍补贴。有些单位退伍可以进到乡镇一级的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五条 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丛梁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伏轮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对参战退役军人,应当提高优待标准。
问:《如何正确给定参战军人的各项待遇》9776号提案
  1. 答:在报纸上或者网络上。
    具体内容如下:
    军人退役后,属于一个特殊的群体,应该有其特殊的保障,它是由喊如友于军人在从军期间保家卫国,承担着作战及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作出了常人难以做到的贡献,需要国家同社会保障的角度给予补偿,其从军期间为国橡旅家作出的贡献。
    其特殊保障为维护其退役军人在退役后相应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社会总体水平
    保障退役军人的生活待遇略高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最重要,最核心的是看退役军人的经济收入,通过特殊保障和郑槐必要的优待使退役军人尽快达到或者高于未服兵役的公民的生活水平。
军人优抚政策落实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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